这是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勐满镇勐岗村拍摄的野象(2008年9月10日摄)。 新华社发(张劲松 摄)
推广并完善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
野象破坏房屋农田、伤害村民,应该由谁来买单?我国《野生动物?;しā饭娑ǎ阂虮;す液偷胤街氐惚;ひ吧铮斐膳┳魑锘蛘咂渌鹗У?,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。
“但政府的补偿金额微乎其微,以稻谷为例,90年代政府补偿才几分钱一斤,村民甚至都不愿意来领,连路费都不够?!痹崆谒?,“现在保险公司已经能赔到500元一亩?!?/p>
2010年以来,云南省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试点,由政府全额出资投保,保险公司勘损赔付,实现由政府补偿向商业保险赔偿的转变。2014年,云南省财政共投入4500万元,用于统一购买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。
西双版纳州林业局野生动植物?;ふ菊境こ掠陆樯?,从1991年至2010年,政府对野生动物肇事共补偿3800余万元;实施商业保险赔付之后,从2011年至2014年仅四年时间,保险公司已赔偿超过5500余万元。
一些村民认为,尽管商业保险赔偿较政府补偿有大幅提高,但和实际的损失相比仍相去甚远?!耙豢弥至肆吣甑南鸾菏鞒杀咀畹鸵惨涣桨僭?,但保险只能赔偿20元?!贝迕裱罴倚怂怠?/p>
与此同时,这一保险业务也一直处于入不敷出的状态。以西双版纳州为例,该州2010年投保285万元,赔付439万元;2013年投保770万元,赔付1515万元,投保金额与赔付金额之间的缺口越来越大。
专家认为,各级政府仍需加大对野生动物肇事责任险的资金投入,保险公司也应在及时核损清算、及时兑现赔款、提高赔偿力度等方面进一步改善,方能有效减少野象肇事给村民造成的损失。